北京:女方为独生子女,有独生子女证.男方为领养(但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没有独生子女证,如何申请二胎呢?
对于北京市的居民来说,从2003年9月1日开始,只要具备隔4年或女方满28周岁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了(之前是要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所以只要妻子满28周岁,就可以要第二胎了,而不必等4年以后。详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八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满意的话请采纳,谢谢!
我媳妇是独生女。北京居民户口,我们需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要二胎?感谢各位友友支持。
你是独生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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