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业补贴的补助标准真的吗?
青岛创业补贴的补助标准
4月21日,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翟付鹏做客青岛政务网“网上政治”,就“就业创业服务”与网友交流。在回答网友提问时,翟付鹏表示,从5月1日起,青岛市将把原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整合为一次性创业补贴。
01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合并为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一次性创业补贴新政策是否是将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合并,翟付鹏表示,根据相关文件,从2020年5月1日,开始将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合并为一次性创业补贴。
新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为:
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并创办创业单位后,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已建卡贫困劳动者、被辞退备案人员,以及在6个月内向原单位办理辞退备案,并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到创业单位申请补贴的人员。2013年10月1日或之后,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企业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申请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家,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对于小微企业的设立,人员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各类劳动者。创业者本人须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6个月及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其非法人分支机构)补贴标准为1.2万元;对于符合补贴条件并吸纳3个及以上就业岗位(不含法人)的小微企业创业者,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
同一创业主体(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或同一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02
若已申领过一次性创业补贴
可按规定再次申领
已在2020年5月1日之前申请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仍按《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0年5月1日后提交补贴申请的,按照青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并发放一次性启动补贴。
关于新政策实施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补贴的问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原则上已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补贴的,2020年5月1日后符合小微企业3万元补贴标准的为可按新政策规定再申领一次.
不过,新旧政策的补贴总额都是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这样有利于政策的平稳过渡。详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下发的文件。
Q
除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外,还有哪些好政策帮助小微企业?
A
小微企业可以为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为小微企业申请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和利息补贴。
完